證監會:機構投資者應合理審慎報價

 

  近期,市場格外關注創新企業試點工作,尤其是試點企業的定價問題。對此,中國證監會發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專業機構投資者應對發行人開展全面深入的研究,採用恰當的估值方法,體現機構投資者應有的專業性。同時還表示,監管層對創新試點企業發行審核條件標準不降低。提醒投資者謹慎參與試點企業的投資,不要跟風炒作

  隨着創新企業試點工作的推進,試點企業如何定價逐漸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會不會出現定價過高情況也成為廣大中小投資者越來越擔心的問題。業內人士建議,機構投資者應合理審慎報價,投資者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不要追高炒作。

  機構投資者詢價要顧全大局

  專業機構投資者應深刻認識自身在IPO詢價制度中的角色定位,不能僅考慮自身的個體利益,更要承擔詢價制度賦予的市場責任,顧全市場穩定的大局

  合理的估值定價是投資者獲得合理回報的基礎,更是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定價如果存在泡沫,可能導致上市后破發等一系列問題,損害投資者和市場各方的利益,更嚴重者可能引發市場系統性風險,影響市場穩定。

  長期以來,新股微觀上一直供不應求,上市初期普遍漲幅較大。在原來的市場條件和定價機制下,一些機構投資者行為也像散戶一樣,不開展深入研究,盲目報價,以募集資金量倒算、以市盈率倒算、依賴海外市場價格等,定價功能逐漸弱化。為此,對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試點公司詢價提出建議和要求勢在必行。

  中國證監會發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專業機構投資者應深刻認識自身在IPO詢價制度中的角色定位,不能僅考慮自身的個體利益,更要承擔詢價制度賦予的市場責任,顧全市場穩定的大局。要認真研讀發行人的招股文件,對發行人開展全面深入的研究,採用恰當的估值方法,體現機構投資者應有的專業性。

  發行人的行業、業務、技術、治理、管理、內控、財務等各方面都會對發行人的可持續發展和未來預期產生重大影響。作為專業投資機構,應當通過招股書全面理解發行人的業務經營與業績變動情況,深入研究發行人面臨的各項風險因素,審慎採取適合發行人特點的估值技術和估值手段,避免武斷、片面和衝動的做法,避免受媒體輿論的誘導影響。在此基礎上,充分體現估值與報價的科學性、專業性、穩妥性、約束性,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市場穩定作用,為長期發展和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此外,報價應有充分的研究基礎,要履行嚴格的決策程序,保持專業機構應有的獨立、客觀、理性、審慎。嚴格遵守監管要求,注重新股報價、申購、繳款等環節的合規性。自2006年詢價制度實施以來,人情報價、串通報價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2016年初取消申購預繳款后,又出現有機構投資者超資產規模、行業監管要求申購,獲配后不繳款等情形,在此再次提醒詢價對象,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杜絕上述違規行為。同時,對發行方案等新變化保持敏感性,關注由此引起流動性等方面的合規風險。

  證監會將持續強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對機構投資者參與發行承銷的各個環節專項檢查,主要檢查詢價對象在報價環節是否深入研究,報價依據是否充分,估值是否審慎,參與詢價行為是否依法合規、新股上市后的交易行為等,對於發現問題的詢價對象,證監會將採取嚴厲的監管措施予以懲戒。

  不降低試點企業發行審核標準

  對試點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審核工作,堅持發行審核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審核

  為嚴把資本市場入門關,防止“病從口入”,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要求,對於在審企業,包括正常申報IPO的企業和申報IPO的創新試點企業,一律按照《證券法》《公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嚴格審核。

  證監會發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需要強調的是,對試點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審核工作,堅持發行審核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審核。

  具體來說,企業在境內上市需要符合主體資格、獨立性、規範運行、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等多個維度的發行條件,有關條件細化后涉及諸多內容。目前,證監會發行部正系統總結多年積累的審核經驗,完善發行審核的關注要點和標準,待成熟后將以適當形式對市場公布。

  同時,開展在審企業現場檢查。在發行環節對企業“多維透視”審核,不僅局限於案頭工作和審核書面材料,還要通過現場檢查等有效手段把情況摸清摸透。同時,充分發揮發審委作用。在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大背景下,新一屆發審委對IPO的審核更加全面和精細化,關注內容既包括營業收入、凈利潤、應收賬款、存貨、現金流等財務指標,也包括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資金佔用、票據融資、第三方付款等非財務指標,還要關注公司治理結構、有無重大違法行為、信息披露合規性等基本發行上市條件。

  此外,還要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從源頭上嚴把公司質量關,保薦機構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只薦不保”。保薦機構應當慎重選擇和推薦企業,深入開展盡職調查,嚴格內核把關,充分揭示企業風險,確保輔導和盡調等工作不走過場,提高申報企業質量,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盡到應有責任。“在審核過程中,我們持續督促保薦機構嚴格對照首發條件和信息披露準則,對在審IPO項目自查自糾,重點關注企業是否存在帶病申報情況。2017年,共有146家企業撤回IPO申請,2018年1月份到5月底,共有136家企業撤回IPO申請。近期,中國證監會公布了《保薦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盡職調查工作實施規定》,規範和指導保薦機構做好創新企業的盡職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盡職調查工作質量。”證監會發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投資者充分評估投資風險

  A股市場以散戶投資者為主,市場更加脆弱,投資者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弱,在對試點企業估值定價時,更應保持清醒

  創新企業存在投入大、風險高、易被顛覆等特點,加之A股歷來有炒作新股、炒作題材的情形,創新企業上市初期可能出現被炒高之後較大幅度回落的風險。例如,華大基因上市后,從首日開盤價16.37元一度漲到262元,現在已回落至125元,跌幅較高點超過50%;360借殼上市后,股價從最高值60多元下跌到35元,也達到近一半的跌幅。

  這方面,境外成熟市場相關案例也屢見不鮮,以近期中國香港市場為例,有一定規模的創新企業,如美圖、易鑫集團、眾安在線、雷蛇等公司均自高點回落了40%以上,閱文集團自高點回落近30%;除閱文集團外,其他公司均已跌破發行價。另外,平安好醫生也是上市后次日就跌破發行價,致使不少投資者蒙受了損失。

  “中國香港市場作為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成熟市場,上市后破發依然會受到市場質疑;A股市場以散戶投資者為主,市場更加脆弱,投資者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相對較弱,在對試點企業估值定價時,更應保持清醒。”國開證券研究部副總經理杜征征表示。

  因此,業內人士特別提醒投資者要充分認清創新企業的投資風險,謹慎參與試點企業的投資,不要跟風炒作、盲目追高,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溫濟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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