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是乾貨!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出台20條舉措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穩定增長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沈軾堅 記者朱海)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把應對疫情、促進經濟穩定增長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急迫感,結合部門職責,積極主動作為,近日出台了《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穩定增長若干舉措的通知》,創造性地提出20條務實舉措。

  優化推進“網上辦、不見面、快遞送”服務模式

  進一步升級“網上辦”。積極對接“贛服通”“江西政務服務網”,充分利用“江西省企業登記網絡服務平台”“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等網絡平台,正式上線行政許可審批系統,註冊登記、行政審批、信用監管等各類事項推行網上辦、網上批。

  再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從2月1日起,計量標準器具核准、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首次申請除外)、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資格許可、權限內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設計、製造單位除外)等行政審批項目,委託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部門辦理,降低外地企業辦證往返成本。

  加快推進“以照含證、集約辦理”改革。對市場監管部門承擔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等事項,進行流程整合再造,實行一次申請、信息共享、同步審批。審批通過後,只發放一張同時加載許可證二維碼信息的營業執照,切實簡化申報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廣“电子證照”和紙質證書“快遞送”。積極推動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專利證書等證照电子化。對確需紙質證書的,在省局本級對行政許可證書和檢驗檢測證書快遞免費寄送的基礎上,鼓勵支持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供快遞免費寄送服務。

  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

  開設應急審批通道。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及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等證照審批,口罩、醫用防護服等急需物品上市審批,啟動應急快速審批程序,在確保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的前提下,力爭相關產品儘早投產。

  強化計量檢測服務。對疫情防控相關醫療及公共衛生設備,以及機場、車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樞紐和商場、超市、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的人體測溫設備,開展計量檢定、校準服務,確保量值準確可靠,把好疫情防控“體溫關”。

  提供標準技術服務。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標準體系,搭建“新型冠狀病毒防護用品標準專題數據庫”,向各級政府和醫院、疾控中心等相關部門提供疫情防控相關標準,以及免費向轉型生產口罩、防護服、消殺用品等企業提供查詢等服務。對涉及疫情防控相關地方標準項目,啟動地方標準制定快速程序。

  配合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支持重要醫藥物資實行集中採購、統一供應,儘力滿足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需求。採取“邊檢查、邊通關”或“先通關、后抽檢”方式,保障檢驗合格的防疫物資第一時間輸送到疫情防控“前線”。指導地方採取“線上預約、送貨上門”方式銷售口罩等防護用品,緩解群眾需求,增強群眾信心。

  全力服務企業復工復產

  創新現場核查方式。疫情防控期間,在行政審批等業務辦理過程中,除涉及安全、環保等重點領域、重點產品外,對確需現場檢查、現場確認的,可先採取自我聲明承諾、告知承諾、遠程視頻評審等方式申報,疫情結束后再行補充,不因疫情而耽誤企業復工復產。

  堅持特事特辦原則。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複查、換證等業務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含延續藥品委託生產審批)有效期順延至一級響應終止之日後的60天止。對認證證書有效期滿或需監督審核及再認證維持的,協助相關企業(組織)與認證機構協調延緩辦理,有效期順延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為防疫產品提供檢驗檢測服務的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到期的,因疫情無法及時換證,對已提交申請的,不作為無證行為進行查處。復工復產企業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檢定周期到期的,適當進行延期檢定。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特種設備生產等許可證換證,導致許可證書過期的,可在疫情解除后的3個月內重新申請換證。順延期間各企業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確保持續符合許可、認證等狀態。

  開通檢驗檢測“綠色通道”。積極推行“互聯網+檢測”服務模式,實現在線委託、樣品郵寄、在線打印檢測報告,為復工復產企業提供“一站式”檢驗檢測優質服務。尤其是對防疫用品和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做到立即檢、快捷檢。開通“江西省特種設備智慧監管大數據平台”,實現全省特種設備檢驗業務“一站式”辦理。對全省醫療機構,特別是疫情防控定點醫院的電梯、鍋爐、醫用氧艙、消毒壓力容器,到期的做到及時檢驗;對全省重點工程、特大型生產企業的特種設備,做到隨報隨檢。

  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減免藥品醫療器械註冊收費。全省防疫用藥品、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其他藥品、醫療器械註冊收費在原收費標準基礎上下調30%。即:藥品補充申請註冊費分別由0.54萬元、2.59萬元下降至0.378萬元、1.81萬元;藥品再註冊費由2.44萬元下降至1.708萬元。第二類醫療器械首次註冊費由7.81萬元下降至5.467萬元;變更註冊費由3.27萬元下降至2.289萬元;延續註冊費由3.24萬元下降至2.268萬元。

  減免檢驗檢測服務收費。鼓勵全省系統內各級各類檢驗檢測機構在積極主動提供服務的同時,減免企業相關服務收費,幫助企業

  降低成本。在疫情防控期間,支持省計量院對用於疫情防控的各類紅外體溫計實行免費檢測;省質檢院將各類委託檢驗收費按原標準降低20%;鎢與稀土國家質檢中心對小微型企業和困難企業的產品委託檢測收費按原標準降低20%;省食檢院將普通生產經營企業、小微生產經營企業的委託檢驗檢測收費分別按原標準降低20%和50%。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加強與有關金融機構溝通協作,加大“誠商信貸通”、商標和專利質押融資等推廣力度,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申請股權、商標和專利質押登記開闢綠色通道,即報即辦,幫助企業擴大融資渠道,及時緩解融資難題。

  進一步嚴格市場監管

  嚴格食品安全監管。認真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厲懲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啟動《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範》地方標準制訂工作。

  嚴格藥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抽檢監測,督促疫情防控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執法,重點打擊無證生產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七類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質量。

  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嚴格落實停止野生動物交易各項要求,宣傳食用野生動物的健康風險,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加大執法處罰力度,關閉野生動物交易市場,停止野生動物交易,禁止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對相關經營者一律停業整頓,經營場所一律查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密切關注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價格動向,及時查處口罩等防護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護用品及製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違法行為。引導企業加強自律,積極參與“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系列行動。

  加強信用聯合懲戒。對抗疫重點企業受疫情影響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經企業主動糾正、消除影響后,縮短公示期限,減輕或免除信用懲戒。同時對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失信企業,考慮其特殊危害性,從嚴管理,即時公示。情節嚴重的直接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制定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意見,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推進信息共享,加大聯合懲戒力度,使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全省12315投訴舉報渠道24小時暢通,及時處理消費糾紛,化解消費矛盾,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消費權益。積極促進消費行業復蘇復興,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提高商品服務供給質量,優化全省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激發消費潛力。

  據了解,上述舉措執行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有效。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場監管總局另有政策的,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遵照執行;如有重疊的,按上級政策執行。

責任編輯: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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