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察院星期三(27日)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上述消息。

紅星新聞報道,根據檢察機關指控,范一飛的“受賄起點”是在其1994年擔任建行信託投資公司計財部經理等職時,距離他落馬有28年之久。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今年6月9日通報范一飛被“雙開”,指他喪失理想信念,搞權色交易,“靠金融吃金融”,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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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显示,范一飛今年59歲,在金融系統任職長達40年,其中在中國建設銀行任職28年,官至副行長。他從2015年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直至去年被查。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范一飛利用職務之便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訊)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范一飛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已由湖北省黃岡市檢察院提起公訴。